急救热线:0377-63200120

您的位置: 首页 > 医保政策

医保政策

查看更多>>

2016年新农合报销需准备的资料

2016-04-13

一、请自备以下资料:

1、患者本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户口薄

2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(原件及复印件)

3、代办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2份)

    ★必须是患者直系亲属(户口薄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上有姓名均可)

4、有效转诊证明

★除正常分娩及新农合定额补偿患者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外,其他患者均需办理转诊证明。

★转诊证明上必需加盖当地县级医院和县合管办转诊专用章,转诊日期符合各县(市、区)规定方可视为有效转诊。

5住院病人预缴医药费收据

二、请提供主管医师开具的:

1、出院诊断证明(3号楼地下室加盖医院诊断专用章)

2、患者身份核对登记表(加盖住院病区专用章)

3、《河南省参合患者知情同意书》(加盖住院病区专用章)

4出院通知单

备齐以上资料到新农合审核大厅办理费用审核(结算大厅二楼),在费用审核完毕后,到住院收费办理出院结算及退款手续(结算大厅一楼)

备注:

1、意外伤害患者需要回当地补偿(需备齐以上资料外及全套病历复印件)。

2、卧龙区、宛城区、高新区、南召县意外伤害患者需提供村委证明及病历首页(入院记录),经审核人员报当地调查公示后方可在我院办理直补手续。 

3、符合母婴捆绑政策的患儿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
 

 

 

上一篇: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一(2019年版) 下一篇:南阳市中心医院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选定病种及价格
豫ICP备06001948号-1 豫公网安备 41130202000181号

版权所有:南阳市中心医院  

Copyright2004-2015 All rights reserved 站长统计:

网站设计:汉都商网